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2980/2023-01698 | 主题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 文 号 | 内财资环〔2023〕369号 |
成文日期 | 2023-03-31 | 公文时效 | 有效 |
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2980/2023-01698 |
主题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
文 号 | 内财资环〔2023〕369号 |
成文日期 | 2023-03-31 |
公文时效 | 有效 |
锡林郭勒盟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3〕4号),现就下达你盟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预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下达
下达你盟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预算20000万元(项目代码为10000017Z175070050002),专项用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浑善达克沙地南缘生态修复综合治理2023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绩效目标表见附件,收入请列入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请列入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2林业和草原”。
二、有关要求
(一)你盟接到文件后,应及时将资金下达到项目所在地县财政部门,有关文件请及时抄送自治区财政厅、林业和草原局以及财政部内蒙古监管局。
(二)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高质量完成。同时,请参照自治区做法,将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三)请你盟强化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管理,建立项目建成后长效管理机制,确保项目实施取得明显成效,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