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人社部、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6号)及自治区人民政府文件批示,自治区人社厅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八个部门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并于2021年9月开始先后征求了人社部、自治区相关13个厅局部门、多个平台企业等单位的意见,并组织专家论证会,后通过人社厅官网向社会征求意见,共收到13个部门单位的19条反馈意见,并采纳其中的13条意见,进一步完善了该《实施意见》。在此,对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