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基金安全,防范基金流失,规范工作流程,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问题处理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77号)等有关政策,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起草了《关于做好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问题处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于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7月10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和建议。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完善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相关工作。再次,对社会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