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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促进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11-07 09:00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为加快推进自治区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打造多层次、多元化的人力资源市场格局,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近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商务厅、市场监督管理局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按照人社部、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我区实际,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开展了《实施意见》的起草工作,经征求盟市及相关部门意见,完成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后,自治区人社厅、发改委、财政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五部门联合印发实施。

        二、主要框架

        实施意见》坚持“以促进就业、服务人才”为根本,积极培育人力资源服务新业态,为实现自治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具体从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三个方面进行细化安排。

        三、重点内容解读

        (一)主要目标。到“十四五”末,实现全区人力资源服务行业营业收入大幅提高,培育100家具有行业示范引领作用的本土骨干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重点培养100名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打造一支500人左右专业素质优良、人才结构合理的人力资源服务业高端人才队伍。

        (二)建设任务。一是推动人力资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围绕我区重点优势特色产业布局人才链,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二是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依据《自治区区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促进产业园提档升级,逐步形成产业集群高地。三是培育发展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大力培育高创新性、高成长性、高竞争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四是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全面提高行业从业人员素质水平。五是推动人力资源数字化服务建设。依托数字信息系统,形成层级完善的人力资源服务网络协同体系。六是优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公共服务功能。完善政府购买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政策,拓宽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活动。七是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规范发展。强化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持续推动诚信示范体系建设。八是促进和扩大对外开放与交流。积极举办人力资源高峰论坛、展示会、博览会等活动,加强与国内外人力资源服务业知名机构和高端人才的交流。九是加强行业研究和社会宣传。强化行业引导,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浓厚氛围。  

        (三)资金支持。一是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职业培训、就业指导、创业咨询、人力资源外包、灵活就业等专业服务,按规定享受就业创业相关政策补贴。二是对新挂牌的国家、自治区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三是对帮助自治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猎头公司、中介机构等,综合考量落地人才层次与数量,经自治区组织、人社部门评估后,给予奖励支持。

        (四)品牌建设。在行业队伍建设方面,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在数字化信息服务建设方面,构建全区人力资源服务网络协同体系。在公共服务方面,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助力乡村振兴计划。在行业规范管理方面,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主题创建行动。

        (五)保障措施。一是落实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符合相关标准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二是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各类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收购、参股、联营等多种形式进入人力资源服务领域,提高人力资源服务领域的社会资本参与程度。三是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在产业布局、政策引领、项目配套、要素支撑等方面集成资源、形成合力,推动行业发展。

              点击查看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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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11-07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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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促进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为加快推进自治区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打造多层次、多元化的人力资源市场格局,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近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商务厅、市场监督管理局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按照人社部、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我区实际,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开展了《实施意见》的起草工作,经征求盟市及相关部门意见,完成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后,自治区人社厅、发改委、财政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五部门联合印发实施。
          二、主要框架
          《实施意见》坚持“以促进就业、服务人才”为根本,积极培育人力资源服务新业态,为实现自治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具体从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三个方面进行细化安排。
          三、重点内容解读
          (一)主要目标。到“十四五”末,实现全区人力资源服务行业营业收入大幅提高,培育100家具有行业示范引领作用的本土骨干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重点培养100名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打造一支500人左右专业素质优良、人才结构合理的人力资源服务业高端人才队伍。
          (二)建设任务。一是推动人力资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围绕我区重点优势特色产业布局人才链,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二是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依据《自治区区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促进产业园提档升级,逐步形成产业集群高地。三是培育发展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大力培育高创新性、高成长性、高竞争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四是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全面提高行业从业人员素质水平。五是推动人力资源数字化服务建设。依托数字信息系统,形成层级完善的人力资源服务网络协同体系。六是优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公共服务功能。完善政府购买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政策,拓宽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活动。七是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规范发展。强化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持续推动诚信示范体系建设。八是促进和扩大对外开放与交流。积极举办人力资源高峰论坛、展示会、博览会等活动,加强与国内外人力资源服务业知名机构和高端人才的交流。九是加强行业研究和社会宣传。强化行业引导,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浓厚氛围。  
          (三)资金支持。一是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职业培训、就业指导、创业咨询、人力资源外包、灵活就业等专业服务,按规定享受就业创业相关政策补贴。二是对新挂牌的国家、自治区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三是对帮助自治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猎头公司、中介机构等,综合考量落地人才层次与数量,经自治区组织、人社部门评估后,给予奖励支持。
          (四)品牌建设。在行业队伍建设方面,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在数字化信息服务建设方面,构建全区人力资源服务网络协同体系。在公共服务方面,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助力乡村振兴计划。在行业规范管理方面,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主题创建行动。
          (五)保障措施。一是落实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符合相关标准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二是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各类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收购、参股、联营等多种形式进入人力资源服务领域,提高人力资源服务领域的社会资本参与程度。三是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在产业布局、政策引领、项目配套、要素支撑等方面集成资源、形成合力,推动行业发展。
                点击查看政策原文

        为加快推进自治区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打造多层次、多元化的人力资源市场格局,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近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商务厅、市场监督管理局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按照人社部、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我区实际,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开展了《实施意见》的起草工作,经征求盟市及相关部门意见,完成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后,自治区人社厅、发改委、财政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五部门联合印发实施。

        二、主要框架

        实施意见》坚持“以促进就业、服务人才”为根本,积极培育人力资源服务新业态,为实现自治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具体从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三个方面进行细化安排。

        三、重点内容解读

        (一)主要目标。到“十四五”末,实现全区人力资源服务行业营业收入大幅提高,培育100家具有行业示范引领作用的本土骨干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重点培养100名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打造一支500人左右专业素质优良、人才结构合理的人力资源服务业高端人才队伍。

        (二)建设任务。一是推动人力资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围绕我区重点优势特色产业布局人才链,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二是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依据《自治区区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促进产业园提档升级,逐步形成产业集群高地。三是培育发展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大力培育高创新性、高成长性、高竞争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四是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全面提高行业从业人员素质水平。五是推动人力资源数字化服务建设。依托数字信息系统,形成层级完善的人力资源服务网络协同体系。六是优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公共服务功能。完善政府购买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政策,拓宽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活动。七是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规范发展。强化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持续推动诚信示范体系建设。八是促进和扩大对外开放与交流。积极举办人力资源高峰论坛、展示会、博览会等活动,加强与国内外人力资源服务业知名机构和高端人才的交流。九是加强行业研究和社会宣传。强化行业引导,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浓厚氛围。  

        (三)资金支持。一是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职业培训、就业指导、创业咨询、人力资源外包、灵活就业等专业服务,按规定享受就业创业相关政策补贴。二是对新挂牌的国家、自治区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三是对帮助自治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猎头公司、中介机构等,综合考量落地人才层次与数量,经自治区组织、人社部门评估后,给予奖励支持。

        (四)品牌建设。在行业队伍建设方面,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在数字化信息服务建设方面,构建全区人力资源服务网络协同体系。在公共服务方面,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助力乡村振兴计划。在行业规范管理方面,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主题创建行动。

        (五)保障措施。一是落实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符合相关标准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二是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各类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收购、参股、联营等多种形式进入人力资源服务领域,提高人力资源服务领域的社会资本参与程度。三是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在产业布局、政策引领、项目配套、要素支撑等方面集成资源、形成合力,推动行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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