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968L/2023-0117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2-28 | 公文时效 | 有效 |
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968L/2023-0117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2-28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关于公布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入选名单及专项资金使用安排的通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有关企事业单位,中央驻区科研机构:
为深入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持续加大青年人才培养支持力度,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创新创业人才评选工作。经个人申报、单位择优推荐、专家评估和公示,现将入选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选人数及支持金额
2022年度“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共200名(附件1),其中:创新人才一层次90名、二层次90名,创业人才20名。入选一层次青年创新人才,培养期为三年(2023-2025年),由“草原英才”工程专项资金资助每人每年5万元;入选二层次青年创新人才,培养期为一年(2023年),一次性资助每人5万元。入选青年创业人才,培养期为一年(2023年),一次性资助每人10万元。
二、资金使用
2022年度“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资金拨付到入选人员所在单位,由入选人员个人使用。请各单位及时关注资金到位情况,督促入选人员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内财行〔2020〕1322号)使用经费,坚持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不得用于购置大型设备,不得用于偿还债务和对外投资支出,确保资金使用规范有效、科学合理。
三、评价管理
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承担资助资金使用管理主体责任,要做好入选人员资金使用跟踪服务等工作,培养期内每年12月底前将《“草原英才”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书》(附件2)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开发处,《评价书》请登录北疆先锋网(nmgdj.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附件:1.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入选名单
2.“草原英才”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书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2月28日
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968L/2023-0117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2-28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关于公布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创新创业人才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有关企事业单位,中央驻区科研机构:
为深入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持续加大青年人才培养支持力度,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创新创业人才评选工作。经个人申报、单位择优推荐、专家评估和公示,现将入选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选人数及支持金额
2022年度“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共200名(附件1),其中:创新人才一层次90名、二层次90名,创业人才20名。入选一层次青年创新人才,培养期为三年(2023-2025年),由“草原英才”工程专项资金资助每人每年5万元;入选二层次青年创新人才,培养期为一年(2023年),一次性资助每人5万元。入选青年创业人才,培养期为一年(2023年),一次性资助每人10万元。
二、资金使用
2022年度“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资金拨付到入选人员所在单位,由入选人员个人使用。请各单位及时关注资金到位情况,督促入选人员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内财行〔2020〕1322号)使用经费,坚持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不得用于购置大型设备,不得用于偿还债务和对外投资支出,确保资金使用规范有效、科学合理。
三、评价管理
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承担资助资金使用管理主体责任,要做好入选人员资金使用跟踪服务等工作,培养期内每年12月底前将《“草原英才”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书》(附件2)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开发处,《评价书》请登录北疆先锋网(nmgdj.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附件:1.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入选名单
2.“草原英才”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书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2月28日